【学籍管理】关于给予苏冬林开除学籍处分的决定公示
苏冬林,男,文化产业学院(原人文学院)2023级数字媒体技术学生,学号:2023105050141。该生因长期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校,文化产业学院给予该生记过处分(天信人文字[2024]6号),学生处给予该生留校查看处分(天信学工[2024]13号),苏冬林行为已严重违反校规校纪,在其他学生中已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。
为严肃校规校纪,教育本人、警示他人,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第41号令)第五十二条及《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,经学校第十一次行政办公会研究,决定给予苏冬林开除学籍处分。
公示期自即日起60个工作日,公示期如有异议,可向学校提出申诉,逾期不再受理。
电话:028-38275996
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
2024年9月24日